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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ctober 17 多面阿姆斯特丹第三次终于踏进了阿姆斯特丹市,中心车站,阳光灿烂中老地方等我的当地朋友LUKAS和师妹。我很幸运,传说中阴雨绵绵的城市和国家,在我渡过的大半时间中,特别是出行时,总是阳光明媚的,连当地朋友也赞我的好运气。我直呼到“Amsterdam loves me!”所以记忆中阿姆斯特丹的天气,亦如这个兼容并包的城市一般,也是多面的。 阿姆斯特丹(Amsterdam)号称“北方威尼斯”,一如其名,是个建在大坝(DAM)上的城市,城市内运河交织,小桥处处,在加上“黄金时代”古老建筑林立,虽无伦敦巴黎的大气,但是并不乏雅意。无论是阳光灿烂之中,抑或阴雨绵绵之时,这个城市是不乏风情的。 阿姆斯特丹是个以红灯区和大麻闻名的城市,荷兰是法治国家,荷兰人的个性是出了名的按部就班(这样的结论是一个在荷兰生活过17年的英国朋友得出的),但是很有意思的是,这个地方并不是一个非黑即白的空间,而是时时存有所谓的“灰色地带”,一件事情,除了legal (合法)或ilegal(非法)之外,还可以有permissible(允许的),例如红灯区和大麻,当你问荷兰人是不是“合法”,他们会回答你“这些是允许的”。阿姆斯特丹人并不自豪红灯区和大麻,大多数人觉得那是老外(英国人,法国人包括中国人在内的亚洲人)的地方,他们并不喜欢,甚至还稍有些抱怨“Amsterdam is too free!” 在荷兰的那几日,除过两天到别的城市去,基本上就是在阿姆斯特丹市区游荡步行,数次穿越红灯区,橱窗女郎的搔首弄姿,彩色霓虹灯闪烁的“LIVE SEX SHOW”字样,包括中心区随处可见的卖大麻的小店,到处撇满烟头并不干净的路面,偶尔身边擦过的几个明显纵情酒色的醉汉,都在记忆中不可磨灭,如果只来过这里浮光掠影般看看的游人,无疑对阿姆斯特丹不会有一个很好的印象,这个城市是糜烂肮脏的。这确实是阿姆斯特丹的一面。 徜徉在距中心区几分钟路程外的地方,绅士运河,国王运河以及王子运河一圈荷兰当地普通居民工作和居住的地方,则是另外一番景象。平静,安详,运河水波荡漾,荷兰历史上“黄金时代”(十六十七世纪)遗留下的小楼比肩林立在运河两旁,颜色鲜亮清晰,大大的窗户,窄窄的小门,门口窗台上放置的鲜花,运河里停靠着船屋,这是生活化的阿姆斯特丹,属于当地居民的。 离市中心一段距离的博物馆广场(Museum Square)着实是个风雅的地方,绿草茵茵而开阔的广场四周,林立着荷兰皇家国立博物馆,梵高博物馆,市立博物馆以及阿姆斯特丹音乐厅等。可惜错过了6月到8月荷兰的最黄金时节,每年这个时节,傍晚时分,总有露天音乐会举行。这是一个文化艺术盛行的阿姆斯特丹,人类共有的。 阿姆斯特丹是欧洲著名的国际化城市,70多万的居民,种族混杂。不论何种肤色,何种宗教信仰或是主张,总能在这里找到他们的组织。值得一提的是,阿姆斯特丹有一个不小的中国人集中的地区,中国餐馆,货行林立,甚至还有一座寺庙,有意思的是,中国人聚居区的街名是荷文和中文双语,中文自然是认得,可是荷文实在是没有概念,好在有荷兰朋友LUKAS同行,我问起他荷兰语街名意思,他问起我中文,两个人用英语一嘀咕,得出结论是相差十万八千里,我请他重复了荷兰语,听听音,发觉,可能真的是音译,而且是广东话音译。 TrackbacksThe trackback URL for this entry is: http://pandajiachenli216.spaces.live.com/blog/cns!C414BE6E11D4AD7!672.trak Weblogs that reference this entr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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